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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    阅读:

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持续激发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教育部已经连续八年开展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该项赛事是目前我国覆盖面最广,含金量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为了更好地组织参赛队伍,发掘优质参赛项目,现将开展我校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培训中心,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各二级学院自行成立竞赛办公室,负责各学院赛事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大赛评审委员会

由学校创业导师、行业企业、投资人及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赛道及对象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后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四、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人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的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者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用手机访问企业微信,在企业微信的应用中找到“竞赛报名”,点击该按钮进入赛事大厅。根据参赛项目的类型选择“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主赛道”或者“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红旅赛道”进行报名和参赛资料提交。请项目负责人加入大赛咨询QQ群:602429665,便于咨询和接收赛事相关通知。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以往参加双创比赛的项目修改完善后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四)获得第八届省赛银奖的项目请继续修改完善后将直接推荐参加第九届省赛。

五、比赛安排

(一)项目报名(2022年11月-2023年2月)。广泛挖掘,汇聚各方资源,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大赛活动,深入挖掘优势学科专业潜力,充分依托成果转化、课题研究、科研项目等资源挖掘种子项目;跟踪毕业五年内的校友资源,发掘优质校友项目参赛。立足革命老区和长征精神,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宜居、乡风文明、生态治理、科技助农等视角,在推进乡村振兴、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挖掘红旅赛道种子项目。

(二)项目优化(2023年3月-4月)重点围绕商业模式优化、路演能力提升、项目亮点打造、申报材料优化等内容对参赛师生进行培训。

(三)校内初赛(2023年5月上旬)。邀请专家根据项目创业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决赛项目。

(四)校内决赛(2023年5月下旬)。参与决赛路演展示的团队需提前准备好展示PPT以及其他展示材料。每个项目路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包含6分钟路演时间,之后评委进行4分钟提问)。由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确定校赛的项目排名以及进入省赛的项目。

(五)专题辅导(2023年6月上旬)。邀请竞赛专家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对进入省赛的团队项目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辅导。

六、奖励办法

(一)凡参加本次比赛每个同学素拓加分:0.15分

(二)获奖团队学生获得素拓加分,加分标准见下表:

 

创新创业培训中心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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